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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按照“依法行政、高效运转、行为规范、有利监督”的原则,把推行劳动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树立“勤政为民、开拓创新、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机关形象。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科室、单位的职能权限和主要职责;具体办事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结果;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投诉的方法途径以及需要服务对象了解的其它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要求

 推进政务公开,要坚持八项制度。
(一)公开明示制。 各科室、单位职责、权限、责任人员必须公开、明示。涉及收费的部门,应在收费场所设立公示栏或公示牌,公示规定的收费项目。
(二)首问负责制。 对到本科室、单位办事的人员由首先接待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解释或引领。
(三)一次告知制。 各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员的首次办事询问,要一次告知其办理程序、依据、条件、资料和注意事项。对符合规定但手续不全的,要将所缺的手续一次告知清楚。
(四)预约办公制。 对部分重大急办事项,可根据办事人员的要求,实行节假休息日预约办公,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点题公开制。 各科室、单位对群众或本科室、单位干部职工反映比较集中,要求公开的事项,只要是合法的要求,不涉密,都要在适当的范围予以公开。
(六)服务承诺制。 要严格执行“一、二、三”服务制度,即凡符合条件且证件齐全的,不推不拖,一次办结;凡手续、材料不完备,不能及时办理的,要按照“一次告知制”的要求进行告知,第二次务必办结;如因解释不清楚或服务不到位导致第二次不能办结的,第三次要登门办理,绝不能让服务对象跑第三趟。各科室、单位及办事 “ 窗口 ” 都要对服务作出公开承诺,明确违诺责任。
(七)文明用语制。 十条文明用语: 1、您好!2、请稍等。3、谢谢!4、对不起。5、不客气。6、很抱歉。7、没关系!8、请您排队等候。9、请问您有什么事情?10、请您按规定填写表格。十条服务忌语:1、不知道。2、真烦人!3、讨厌!4、靠边站着去!5、你问我,我问谁?6、不是告诉你了吗,怎么还问?7、没看我在忙吗?8、我没时间和你废话!9、我就这态度!10、你以为你是谁!
(八)行为规范制。 1、 着装整洁,挂牌上岗,举止文明,热情服务。 2、严格遵守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制度。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4 、认真解答和办理有关业务,不得拒绝和推诿,遇到故意寻衅滋事等紧急情况的,应积极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 5、认真学习和掌握劳动保障业务知识和办事程序,严格依法办理有关事项。6、廉洁自律,不得借职权索取、收受贿赂和谋取其他利益。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对外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布政务公开的内容。机关各科室和单位内部,通过政务公开栏、板报、会议、文件、简报、通知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在本科室、单位内设置政务公开栏和放置可供随时取阅的办事须知、办事指南、办事卡、便民公开信、明白卡、反馈卡等,公布本科室、单位的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罚没标准、监督投诉处理办法。
(三)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并摆设有姓名、职务、职责的标识桌牌。执行公务时须出示行政执法证。

五、政务公开的监督措施

加强监督制约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促进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完善内部检查考核体系,健全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切实把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局里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号码为 8112179、8316145),确定专人负责处理举报事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制度严、责任明、工作实、服务好的予以表彰,总结推广经验; 对态度不认真、工作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侵犯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并追究所在科室、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企业的沟通和交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等方式,听取服务对象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的评议和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投诉服务单位或工作人员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署名举报人反馈。

六、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局里成立由李宝智同志任组长,张晓兵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各科室、单位要把政务公开与完善工作责任制相结合,与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与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相结合, 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真正 树立“勤政为民、开拓创新、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附:临沂市劳动保障局政务公开事项表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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